2016年是速賣通平臺和賣家轉型升級的一年,市場的競爭、消費者對平臺的要求以及整個市場的不斷變化三方面促使賣家必須從原來代加工、代銷等模式往高品質和優(yōu)質服務的品牌化轉型。相應的平臺也會更加注重品牌的建設和保護。4月12日起,速賣通全面實施產品商標化。
據了解,速賣通平臺要求的“商標”是,一、英文注冊商標;二、注冊地為中國或海外;三、擁有商標注冊證(簡稱R標)或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簡稱TM標);四、2016年12月31日前,僅擁有中文注冊商標的產品仍可發(fā)布,但建議賣家盡快注冊對應的英文商標。
除此之外,相應英文“商標資質申請”審核通過后且完成“品牌屬性”填寫的產品會獲得:一、更多的曝光機會及活動傾斜; 二、品牌官方店搜索直達; 三、知識產權保護。
關于產品商標化的操作步驟如下:
對于產品發(fā)布及年費激勵返還的影響:
據了解,部分商標暫不對外招商,僅限平臺邀約的賣家才能入駐;部分商標暫未在“商標資質申請”列表中,賣家可先進行“商標添加”,審核通過后,再申請入駐。不允許無商標產品存在的類目。